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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一个饭店当暑假工,本来约定好了8月10号离职,结果今天跟我说不用来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18 11: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本人。
  • 如果不让离职可以投诉,争取自己的权益。暑假工劳动纠纷,是目前比较难解决的问题,但劳动者有证据的,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申请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已经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辞职,经过三十天即可辞职,无须老板同意。老板不让走的,那么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暑假工老板不让辞职可以到当地人社局投诉或申请仲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在30天届满后,直接离职,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违规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你就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的损失,需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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