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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下,我们厂这个月底要搬到一个乡镇园区了,员工要是不去会有经济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20 15:10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您情况描述,厂房地址的搬迁并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的,工厂是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 调岗是要员工个人同意的。
  • 工厂要搬迁工人一般没有赔偿。工厂搬迁工人愿意跟随工厂搬迁的,工厂应当给予工人拆迁安置费;工厂搬迁工人不愿意跟随工厂搬迁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工厂应当按照工人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 法律分析: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公司可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或向员工支付额外月薪后终止劳动合同:
    1、因工作原因生病或受伤的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有安排的工作;2、员工不能胜任的工作,在培训或调整工作后仍然没有提高并胜任该工作;3、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在公司和员工谈判之后,无法就改变劳动合同的内容达成协议。
    工厂的搬迁表明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此时,工厂可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向员工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以终止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工厂搬迁不出本市如果恶意辞退员工是需要赔偿的,按年限赔偿,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可以要求单位按照工龄进行补偿的。
  • 你好,要看你们之间的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超出的话就协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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