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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餐饮公司辞退有补偿么

无故辞退 2023-07-30 21: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看是合法还是违法辞退,有补偿或赔偿
  • 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1、劳动者依照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无过失性辞退;
    4、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
    5、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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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被辞退的话,可以按照经济赔偿金的标准向公司索要赔偿。具体而言,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没有补偿。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张赔偿部分损失,劳动者没有法定过错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 员工被公司辞退是否有补偿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而定,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员工的有补偿,违法行为被辞退的无补偿。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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