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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单位给我发的工资少于当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怎么办

讨薪 2023-07-30 21:3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可以与公司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如果均无法解决,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一、劳动合同签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怎么办
    1、劳动合同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可以请求用人单位来进行调整,劳动合同上规定的基本工资一栏是“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应员工来说,用人单位计算加班费或者相关福利时会按照当地最低的工资进行计算,属于用人单位转空子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的工资填写。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基本原则】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
    【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的作用包括:
    1、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合理用工、巩固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的一个重要手段。劳动合同是减少和预防劳动纠纷发生的重要措施;
    2、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权利实现的一种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将国家规定的客观劳动权,转化成了劳动者的主观劳动权;
    3、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实现劳动权利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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