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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开始以身体不舒服为由提了离职。现在说不离职了,领导要求我签一个“死了都不关她事”的条子才能继续上班,我没同意,她说“那你这样我没办法要你”,现在她把我辞退了,还以我“不是提前30天提离职”为由,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怎么办

无故辞退 2023-08-03 16:1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可否先和对方进行先行协商,之后再看看是否投诉或起诉来解决问题
  • 您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
  • 法律分析:被辞退不应当扣工资。除非因为个人存在过失并且过失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
    1、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被辞退不应当扣工资。除非因为个人存在过失并且过失行为造成了损失,可以从工资中扣除经济损失的赔偿。
    1、只要劳动者是正常提出辞职并离职的,用人单位就不可以扣押员工工资,在离职当天就应当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
    2、如果单位不是在离职当天结清所有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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