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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是我在一家奶茶店工作,我给老板说我坐到差不多开学就离职然后就是我提前开学了,我离职前一个星期给他说,但是他要扣我工资,这个合法嘛,我是没有签合同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8-04 09:3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看看能否协商,之后再考虑投诉或提起诉讼。
  • 你好,他要扣你工资是不合理的!
  • 你好,可以劳动仲裁的z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没签劳动合同,双方也存在实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克扣员工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法律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者没签订劳动合同就被解雇,且被扣工资的,不合法。若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属于用人单位,用人单位需要自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第二个月起每月支付双倍工资给劳动者,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其次,扣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找一下当地的劳动局申请了找一下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离职提早走扣工资是合法的,职员在入职之后就需要遵守公司的约定,对于想要离职的,必须要提前跟公司报备,并且不得提前走,否则公司可以收到经济损失为由,扣除该职员一定比例的薪资,并且此时职员若是有异议也是不会被受理的。劳动者没有提前一个月通知即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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