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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要离职了 以前节假日上班 但是补休了 能要回加班费吗

讨薪 2023-08-18 18:34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具体怎么说,已经补休应该没有加班费吧
  • 可以的,你可以向申请劳动仲裁索要 。
  • 您好,具体什么情况,可以详细说说吗
  • 补体了就不存在要加班费的问题了。
  • 您好 您这边是什么情况的呢的
  • 节假日加班补休后不能要加班费
  • 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节假日在公司加班的,可以要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员工离职了,对原在职期间的加班情况,如果属实的,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 离职了加班,用人单位依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情况再具描述一下!根据您的内容我们还无法给您正确建议 感谢感谢
  • 您好,按照正常情况是不可以了,希望能帮到您
  • 如果补休了是要不回来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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