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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湘潭汽车运输总公司韶山分公司一名客运驾驶员.因停薪留职到外公司承包客车从事营运.2005年因所在客运公司被我原湘谭汽车运输总公司收构.我所承包的客车也就成为了湘潭总公司湘谭分公司汽车西站的一员.因原湘潭总公司文件中对本公司职职工承包本公司车辆的人享受在职员工一样的待遇[没有实发的工资及将金],当时我就在湘谭汽车开具了证明[证明我承包了汽车西站的车辆]送到我原属在韶山分公司办理了取消停薪留职的手续.直到今年四月底到韶山交养老保险金时才知道还是按原停薪留职时的待遇.无形中每年的工资调级比在职少调了半级[八年就少了四级档案工级].于是.我单位交渉.结果是只答应今年开始予在职职工一样.以前没有调的工资及褔利就不补了。在这里请前辈指点迷津.拜谢.

其他 2016-10-17 20:28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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