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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十六周岁打暑假工,老板少发工资可以报警吗

讨薪 2023-08-22 16:0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报警。老板不发工资,在职还是离职,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
    协商失败,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员工离职工资结算规定有哪些
    1、如果劳动者没有依据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但不给经济补偿金,劳动者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单位可以用扣工资的方法作为赔偿;
    2、如果劳动者辞职到期,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报警,但是最佳的处理办法是: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
    2、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老板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以报警。老板不发工资,在职还是离职,无故拖欠工资还是不发工资,都应先通过正常的渠道,与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沟通协商,搞清楚拖欠或不发的原因,再选择合理的方法去处理。
    协商失败,通过与公司主要负责人的交涉,沟通协商不成,只有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是维权需要搜集或者保留一些证据,能够证明与这个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作牌、工资卡、考勤记录等,或者是单位交的保险是最好的证据。
    因此在遇到老板不发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可以进行报警,可以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进行投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八十五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
    拖欠工资多久算违法
    拖欠工资30天算违法。如果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暂时无法按时支付工资,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可以延期在一个月内支付劳动者工资。
    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在自然月结束的30天内结算工资,超过30天即构成拖欠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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