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没离婚之前,有一份协议,男方以后买的房子加上小孩和女方的名字,后来男女双方离婚了,也分割了夫妻共同财产,唯独没有提到这个房子的事情,离婚以后,男方也确实在第一份协议中提到的地方买了房子,现在女方以孩子的名字加上名字可以吗(两个小孩,男女双方一人一个)

房屋产权 2023-08-24 07:2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起诉解决看证据了
  • 婚后房产加孩子名字,离婚分割时孩子的份额按照第三人计算,如果在房产部门登记时对三人的产权份额没有约定,则是三人各占三分之一的份额。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应当为孩子保留其应有的份额,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只能各自分得该房产的三分之一左右,剩下的三分之一属于孩子的财产,一般由父母中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代为管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请介绍具体情况以便回复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