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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想咨询一下,男方名下有套父母全款出资的房子,结婚后女方的名字要加上去。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领证前加名字和领证后加名字有何区别。谢谢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8-25 10:1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譬如首先婚后男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登记在男方名下,且该房产属于男方私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 ,加名后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具体份额建议约定清楚。
  • 如果自愿添加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平均分割,可微帮你研究下
  • 您好,这种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加名在以后容易引起纠纷
  • 现在法律对这种情况的规定是不明确的,名义上看,加上名字显示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也有判例认为实质出资人是男方,房子的实际产权人应是男方。法律依据:
  • 婚后父母出资还贷部分,如果没有特别的约定视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婚后不加名字,婚后共同还贷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字以后,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 婚前一方父母出钱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那就是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不会因为结婚就变为夫妻共同财产,但是结婚之后加上对方名字的除外。如果只是婚前出首付,婚后还贷,那婚后还贷部分需要分割。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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