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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租门面,房东不在本地,他只是把合同微信发给我看,就让我交租金,这可以吗

房屋租赁 2023-09-03 16:09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存在法律风险的,无法判断所谓的出租人具有处置房屋的权利的
  • 可以的 一般是电子确认的 电子合同
  • 房客不交租金赖着不走房东可以与房客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以向当地公证机关提出申请,请公证人员对房客的物品进行现场清点、封存并出具公证书,清点财物时注意签字备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法律分析:租客与房东之间都应该遵守合同的约定,那么租客不交租金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不会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承租人在占有、使用房屋时,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按合同的义务缴纳租金。同时出租人通过出租行为获取收益,行使收益权的表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时房东在外地,可以采取发传真或者邮件的方式签订租赁合同。房东也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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