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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之前工资被分为绩效和底薪但是没有考核,最近公司开始绩效考核合法吗?

讨薪 2023-09-06 19: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看公司规章制度有无提前公示
  • 你好劳动仲裁的案子,我这边比较专业
  • 你好,不合法的,可以拒绝,可以解决
  • 你好,要看合同是怎么样约定的
  • 法律分析:只要规章制度关于绩效考核的制定是合法的,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这一规定的出台,将大大加重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成本。
  • 法律分析:法律并未对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办法作出明确规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由公司按照合法建立的评估体系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工资。
    没有考核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扣除工人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雇主克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法律并未对绩效工资的具体计算办法作出明确规定。绩效工资制度的基本特征是将雇员的薪酬收入与个人业绩挂钩。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主要是由公司按照合法建立的评估体系向劳动者支付绩效工资。
    没有考核制度的用人单位,不得任意扣除工人的绩效工资。否则,属于雇主克扣工资。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法。公司可以通过制定绩效考核制度方面的规章制度对职工的业绩进行监督的,但由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制度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的商议,包括考核办法和考核程序,如果职工有异议,可提出就制度与公司协商的(劳动合同发是这样规定的)老板没按正常的规章制度(考核)流程做.就扣除绩效公司是违法的,可以仲裁或申请支付令讨回。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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