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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在世时立下的遗言还须要公证吗?

遗产继承 2023-09-12 12:04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遗嘱只要是本人订立、且在立遗嘱人精神状况健康的情况下独立完成就可以。公证遗嘱只是遗嘱的一种形式。
  • 是口头遗嘱还是书面遗嘱啊?
  • 父母遗嘱不需要公证。遗嘱只要满足法律的规定都是有效的,如果立有数份遗嘱的,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遗嘱的形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公证只是一种遗嘱的其中一种形式,遗嘱公证不是必经程序,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立遗嘱的人死亡后不能做遗嘱公证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一方到场,公证员须对遗嘱内容以及是否自愿等情况真实性进行核实。有些情况下还需要录像。立遗嘱人死亡的这种情况无法办理遗嘱公证,不过如果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应当属于有效。
    公证后的遗嘱只是在效力层级上最高,但并非遗嘱都需公证才能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规定见证遗嘱并不是一定需要公证,因为公证与否不是遗嘱有效的条件,只要遗嘱定立的方式和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遗嘱就是有效的,在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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