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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后,原公司工作失误未停缴社保,导致给我多缴纳一个月社保和公积金,原公司要求我个人全部承担这样要求是否合法?因问题是由公司单方面造成,与本人无关,责任却由本人承担,感觉很不合理!

社会保险 2023-09-11 08:4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是可以和公司协商的
  • 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后,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公司不得私自停缴员工的社保,但是员工离职了之后,公司是有权停缴其社保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 你好,个人与所在用人单位发生社会保险争议的,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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