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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有房产纠纷需要退房

房屋买卖 2023-09-21 16:38 人浏览
共15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如果说确实房产有纠纷,而且根据房产的合同的约定,可以要求退房,解除合同,返还房款。
  • 您好,先看一下合同对退房的约定;其次,对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是否达到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请陈述退房理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依据。
  • 您好,就这个问题与您进一步沟通
  • 需要说明具体情况才能做有效梳理
  • 咨询法律问题需将问题描述完整。
  • 您好,可以帮助您的,具体是?
  • 你好,具体退房的原因是什么吗
  • 您好,是什么原因要退房的?
  • 你好,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来咨询
  • 你好,具体问题详细了解。
  • 房产纠纷有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等等。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可退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产纠纷主要有: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当存在开发商逾期交房、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均能退房。法律依据:《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房产纠纷有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等等。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交付的房屋质量问题严重或不符合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均可退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解除权人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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