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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漏水,1楼不愿意

业主维权 2023-09-22 14:3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主管道漏水,物业公司维修
  • 法律分析:
    1、谁的责任要看主管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由于某一户人家使用不当造成,由该户人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年久失修,相关费用应当由物业公司赔偿。
    2、各家的损失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楼房主管道漏水由主管道管理者负责。管道属于公共设施,如果是由于业主个人的原因造成的主管道漏水,那么就要由业主来负责维修,如果是管道本身的质量问题,在质保期以内,由开发商负责,在质保期以外,由小区物业负责。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什么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十条
    发生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缺陷,建设单位或者房屋建筑所有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施工单位实施保修,原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 1、谁的责任要看主管漏水的原因,如果是由于某一户人家使用不当造成,由该户人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物业公司疏于管理,年久失修,相关费用应当由物业公司赔偿。
    2、各家的损失可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八条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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