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奶茶中喝出标签纸应该怎么索赔

消费者维权 2023-09-26 17:1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2315热线;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 您好,您可以直接到所咨询。
  • 法律分析:如果没有造成身体受损,一般是三倍返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联系卖家,与卖家进行协商和赔偿,卖家赔偿后可以就造成的损失向商家追偿;
    2、可以直接联系商家,与商家进行协商与赔偿,可能存在不能具体确定商家的情况,所以联系卖家较为方便一点;
    3、若是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按照规定进行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 你好!可向食品监督局投诉
  • 如果没有造成身体受损,一般是三倍返还。可以采取下列方法:
    1、联系卖家,与卖家进行协商和赔偿,卖家赔偿后可以就造成的损失向商家追偿;
    2、可以直接联系商家,与商家进行协商与赔偿,可能存在不能具体确定商家的情况,所以联系卖家较为方便一点;
    3、若是协商不成的话,建议向消费者保护协会投诉,按照规定进行理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一)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三)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五)营养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
    (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七)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
    (八)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
    (九)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一)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
    (十二)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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