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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结婚2年了,后发现他老公外面欠了380万债,怎么算

婚姻债务 2023-09-27 03:3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些债务产生的原因是什么?
  • 看属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属于则需共同偿还。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64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第1064条规定确立了一个基本原则,即在夫妻关系续存期间,一方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属于个人债务,除非满足三类条件,才会例外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一种类型,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而负担的债务。
    最典型的是“共债共签”,即夫妻双方在合同或欠条上都签字,或者没有签字但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表示认可。
    第二种类型,基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负担的债务。比如购买食品、药品、子女教育等负担的债务,即法律上说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第三种类型,债权人可以证明所欠的债务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用来购买家庭自住的房屋,或者投资双方共同的网店。
  • 法律分析:离婚时老公欠的债务如果属于其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进行偿还;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由夫妻双方协商各自应偿还的份额;协商不成的,则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
    1.如果有证据证明债务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可以要求前配偶一同偿还。
    2.如果是属于自己的个人债务,则自己赔偿。如果暂时无能力偿还,可以同债权人协商或由法院裁决,分期偿还。如果永久无能力偿还,那就只好就债务人的个人现有财产来清偿,需要经过法院审理、作出判决,再付诸执行,也就是说债务人有多少个人财产可供清偿,债权人就可以拿多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零八条 债务应当清偿。
    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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