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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工聘用协议属于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9-29 01: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劳动合同内容约定是临时工合法,临时工是指非全日制用工,一般签订的是口头用工协议。劳动合同可分为正式工劳动合同和临时工劳动合同。临时工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编制定员外与从事临时性工作的工人订立的劳动合同。
    适用于从事短暂的、临时性工作的工人。法律依据:《临时工劳动合同法》第六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招用的工种和岗位,完成生产任务的数量、质量指标;
    二、被招用者须具备的条件,劳动合同的期限;
    三、劳动报酬、劳动保险、福利待遇;
    四、生产、工作的环境条件,劳保用品发放具体规定;
    五、劳动纪律、工作时间、奖惩规定;
    六、双方违反合同的责任和具体赔偿规定,以及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
  • 临时用工协议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 签订劳务协议的,是非正式员工,不能享受正式员工的待遇,不享受五险一金,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劳务用工由民法,经济法调整,工资水平也没有最低标准,由双方协商决定。
    在与企业签订合同时,应注意是何种合同,避免企业打着劳动用工的幌子,实则与之建立的是劳务用工关系,损害员工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 一、临时聘用合同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1、临时聘用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哪些条款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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