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工伤待遇申请公司一直不给盖章也不上交人社局

工伤索赔 2023-10-04 14: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工伤赔偿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的
  • 在单位不按规定申请的情况下,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例如劳动合同、工资条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 劳动者如果自己申请,当在受伤之日起的一年之内,超过了这个时间,工伤认定申请就不与受理了。
    法律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过程中不能确认劳动关系,当事人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确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劳动者填写的招用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考勤记录;其他。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绍兴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