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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小叔在工地摔骨折了,做了手术,有四根钢钉,现在医院因床位紧张,可以出院回家养伤,但是,事情还没处理,可以回家吗?

工伤索赔 2023-10-05 17:29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回家,待三个月后做伤残等级鉴定和伤后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鉴定。
  • 您好,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在工地工作,受伤等,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
  • 如果有劳动合同,则属于工伤事故,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获取赔偿。
  • 建议你按工伤来处理,不要超过时间。有需要可以联系
  • 可以收集证据申请工伤认定
  •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首先要弄清楚事故的原因,然后划分责任,具体赔偿需要伤情恢复后进行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才能进行赔偿。
  • 工伤当事人来办出院手续。如果行动不便可以由老板或者亲人前来签字,如果可以行动,也可以自己签字。工伤出院涉及公司赔偿的问题,工伤出院时,需要医院开具的证明要记全。
    工伤流程有哪些
    工伤流程如下: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
    3、治疗及休息期;
    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
    5、工伤待遇审核。
    员工在治疗完毕或者劳动能力鉴定结束之后可申请工伤待遇,报销医疗费用以及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6、员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应该支付有伤残人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社保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首先送往医院治疗。然后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接着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最后协商赔偿问题。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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