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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想咨询下,我这个情况就是跟相亲对象订婚前转了三四万块钱,然后去年十月的时候订婚了,过年的时候同居了两个半月同居过程中我也转了三万块钱当家用,两个半月后她提出退婚,请问下我这个钱可以追回吗?其他的包括买衣服包包首饰的能追回吗?

彩礼 2023-10-12 16:1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能要回来。
    对于恋爱或订婚一方送与另一方的大宗财物(手表、电视机、摩托车、金项链以及高级贵重衣物等)和一定数额的金钱(见面礼、叩头礼等),一般应予返还。
    因为大宗物或金钱基于恋爱关系或婚约关系而存在,以与之结婚为前提,一旦这个关系不存在,丧失前提,另一方取得财物就失去基础,再占有此项财物则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如果原物不在,或收取方无力返还,应折价补偿或不予返还。
  • 法律分析:按照法律规定,一旦结婚并且共同生活了,就可以不退,经济困难的除外。所以,退还彩礼的情况包括: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在订婚后给对方的财物,可以通过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诉讼解决。如经双方协商,对方主动退还,当然更好,如果复方不愿主动退还,则可通过有关部门进行一些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你好·,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是可以退彩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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