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婆婆婚前买的房子,婚后第九年育有一儿一女过户给我和老公百分之五十一,现在把房子卖了,现在处于离婚中…我应得到补偿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0-24 15:01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该房产的25.5%的份额是您应得的,你可以向法院起诉争取这部分房产的补偿。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即您婆婆在你们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将部分房产过户到您和丈夫名下,且您婆婆并未在赠与中明确该房产只赠与您丈夫一方,视为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该房产的51%即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该予以分割,夫妻各一半,故您可以争取此部分房产的补偿。
  • 您好,婚后赠予房产,除非赠与人有单独说明赠予夫妻一方,否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主张平均分配房产份额。希望以上能帮到您,我们的专业领域是婚姻家事,详情欢迎致电咨询。
  • 过户给你和老公百分之五十,现在处于离婚中…你应得到补偿
  • 你好,有,钱就是共同财产。可以分。
  • 卖了的钱是怎么处理的?
  • 离婚后房屋补偿款应当根据在结婚时的房屋价格以及离婚时的价格进行计算。结婚时的价格以买房的花费为准,离婚时的价格应当由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两者的差价就是增值,因为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才有房屋补偿款。
    房屋补偿款的数额可以根据增值的数额进行计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的补偿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房屋婚后的补偿款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结婚后房子的补偿收益不受另一方生产活动参与影响的。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1、婚前房屋婚后被征收补偿的情况下,补偿款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但另有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除另有约定外,应认定为其个人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对于你公婆的房子,如果是在你婚后他们已买卖的形式过户给你的老公,那么这个算是你们婚后的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主要是区分为夫妻双方是以共同盈利的钱去购买的东西。而父母的房子是以买卖的形式过户而不是以赠送的方式,所以这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您在处理过程中还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站内律师咨询电话,拥有12年民事案件处理经验的专业律师将为您解答。
  • 是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是就能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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