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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开封有套商品房,2020年收房了,一直没有装修,也没有入住,请问物业费该怎么缴纳?

物业管理合同 2023-10-29 23:41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根据空置房物业费70%的法律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物业费从交付之日开始计算,买受人必须承担。业主办理入住,但是连续六个月以上或长期空置物业,按规定或公共服务费的标准的70%缴纳空置物业管理费。待入住后,全额收取。
  • 收房后控制期间70%物业费、30%取暖费
  • 你好,按照空置房交纳物业费和暖气费。
  • 按照一般情况来讲,是需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是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将房屋出租,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要需要有力的证据,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拒绝缴纳物业费。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 物业费从业主收房开始就需要计算缴纳了。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其他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住宅,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已办理交房手续但业主未居住的、居住后又空置且时间在半年以上的物业,经物业服务企业核实后,物业服务收费按应收标准的70%交纳。
    新房在房屋装修期间,并不属于房屋空置,因此不属于上面情况,物业服务费用应按规定标准全额缴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法律分析:物业费应该按照物业合同缴纳,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不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缴纳;
    2、物业公司未履行物业合同服务责任的,全体业主可以拒交,但必须有证据证明;
    3、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物业合同约定的标准;
    4、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5、物业公司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 可以按照比例进行缴纳沟通处理
  • 你好,收房起就应该缴纳物业费
  • 你好,按照法律的规定,没有入住的商品房,也应当支付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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