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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旧小区突然要收停车费了

业主维权 2023-10-27 16:53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需要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根据实际履行情况,如对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存 在违约的情况,可以起诉主张解除合同并退还款项以及支付违约金等
  • 如果通过业主大会并大多数业主同意可以
  • 您好,您可以看一下收费依据是什么
  • 您好!您具体遇到什么法律问题了?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法律分析:小区里的停车位收费是合法的。但是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规划设计中明确的专用车位,包括地上专有车位、地下车库等。这部分是产权方的专有部分,产权人可按法律规定随意处置,产权人是开发商,能按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二种就是公共区域的临时占道停车位,这一种是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收费还是不收费,收多少是全体业主说了算。
    物业企业的这部分”停车费“实际上是受业户委员会委托收取的公共收益,在刨除服务成本(比如设置道闸、划线、维护停车秩序人员工资等)和合理利润(国家规定不超过全部收益的5)之外的应该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 一、小区停车费不合理怎么办
    1、小区停车费不合理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三、小区收停车费合法吗
    小区内的道路、绿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用场所属所有业主的共有财产,并非物业公司所有,未经审批物业公司更无收取停车费的权利,强行收费属于违法行为。小区车位的纠纷,其实也分很多种情况,如果是小区的停车费,这个可以找物价局来进行举报,因为它涉及到财产相关,但如果是普通的纠纷,它就是一种民事上的纠纷,民事上的纠纷,当事人可以直接采取上诉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那么上诉肯定是找人民法院来进行上诉。

  • 1、小区乱收停车费的行为违法,可以直接向物价局举报,请求干预并查处。
    2、向法院起诉维权。
    3、与小区协商解决,如果协商解决不行,再向其他部门投诉,如果你要起诉的话,首先要拿出物业收取这么多停车费不合理的证据,光口头上说不合理是不可行的。
  • 您好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详细情况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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