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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租户小区不让我进,怎么快速处理

业主维权 2023-10-25 20:5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属于出租人与物业公司协商处理的事项,住户可以与出租人联系,要求出租方与物业公司确认租客可以通行。
  • 法律分析:直接向当地的居委会反映,由居委会调节。如果居委会出面没有达到调节目的,可以向所在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要求房管部门出面来制止。别扰民就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 可以报警,但是涉及的是民事纠纷问题,警察一般不会管的,他们去了也只是做调解工作。目前对承租人最好的办法是: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在建筑区划内道路等是属于业主共有的,若业主在里没有买车位或没有缴纳租金,不让进小区是合法的,合同约定由物业代业主管理,物业没有侵害业主的权利,是在维护全体业主的利益。反之则是不合法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五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
    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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