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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单位想辞退一位女员工,但是不确定是否怀孕了,有呕吐现象,但员工说是肠胃问题,请问这种情况单位能正常约谈吗?

劳动纠纷 2023-11-02 16:43 人浏览
共19位律师解答
  • 你好,此时,如果用人单位不知道女职工已经怀孕,女职工也没有将怀孕事实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则因不存在故意无需支付赔偿金。如果女职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继续履行,因为是否履行原劳动合同并不以用人单位是否知情为前提,而是基于女职工的怀孕事实。
  • 可以约谈,了解女员工的真实情况,如果怀孕是不能进行辞退的
  • 您好,是可以正常约谈的,只要员工同意就好
  • 你好 就算怀孕了也可以的辞退的 赔偿就行
  • 员工工作多久了?可以让员工做个体检。
  • 你好!我们有经验,可以帮助你的。
  • 要看具体情况,如果对方存在过错,
  • 您好,需要根据具体管理规定判断
  • 您好,请问是什么原因想辞退?
  • 您好,请问您具体是什么问题?
  • 怀孕了单位不能辞退员工,《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怀孕了单位不能辞退员工,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不能不得因为女职工怀孕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女职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孕妇的,要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建议先打12315投诉
  • 可以处理的,我们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件,需要向您了解详细情况,稍后给您致电
  • 你好,如果没有证据可以证明员工怀孕,单位有权约谈员工。
  • 你好,可以给您专业的指导
  •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可以正常约谈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请问员工入职前是否提前告知?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 你好这个是可以去协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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