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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在公司记大过了后续领导安排不给我安排加班合理吗

讨薪 2023-11-03 09:13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这边可以把基本情况编辑信息或者语音描述发给我,我好了解分析事件,再给你提供解决方案包括你的主张诉求是什么?
  • 可以处理的,我们处理过很多类似的案件,需要向您了解详细情况,稍后给您致电。
  • 合理,公司没有义务让你加班,相反,公司过多给员工安排加班,那才是违法
  • 这是不合法,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单位。
  • 你好 可以协助你处理这个 事情的
  • 你好 你现在是什么情况了
  • 你好,这样的情况是不合理的
  • 你好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的
  • 领导叫加班可以拒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领导要求加班直接拒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1、领导要求加班直接拒绝。法律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必须要与劳动者协商,且一般每日加班不得超过一小时。如果是必须要加班的,也必须是因为特殊原因,否则劳动者可以拒绝。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 在公司记大过后,领导不安排加班是否合理,这需要根据公司的规定以及具体工作情况来决定。 首先,记大过是一种较为严重的惩罚措施,通常会影响到员工的晋升、薪酬和福利等方面。如果公司的规定中明确规定了记大过会影响到加班安排,那么领导不安排加班就是符合公司规定的。 其次,如果公司的规定中没有明确说明记大过会影响到加班安排,那么领导不安排加班可能是出于其他考虑。例如,可能是因为你的工作表现不够出色,需要加强训练和提高能力;或者是因为领导认为你已经很累了,需要休息和恢复。 无论哪种情况,领导不安排加班并不意味着你不能获得加班机会。你可以主动与领导沟通,了解他们不安排加班的具体原因,并尝试提出自己的想法和建议。如果你认为自己的工作表现已经足够出色,也可以向上级领导申诉,争取自己的权益。 总之,领导不安排加班是否合理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无论如何,员工应该尊重公司的规定和领导的决策,同时也要积极争取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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