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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问 我在公司做错了事 公司业绩不好想让我辞退 然后要扣除我当月的百分之30的工资 基本就扣完了没有钱了

无故辞退 2023-11-01 17:21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员工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除此之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扣发劳动者的工资。
  • 在公司做错了事 公司业绩不好想让我辞退 然后要扣除我当月的百分之30的工资 基本就扣完了没有钱了
  • 由于咨询人没说清楚做错了什么事,无法做出很好的判断。按正常逻辑,不能随意乱扣工资
  • 公司无正当理由扣款的,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可以落实好相关各项合法权益
  • 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得啊
  • 法律分析:员工被辞退,单位应在员工离职时结清工资,否则员工可以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在工作中犯错误被辞退,若因劳动者的犯错导致了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老板有权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拖欠或扣发工资,职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职工可以向当地的区县级劳动仲裁院(劳动仲裁院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仲裁,要求补发工资。
  • 您好,煜双律师团孙先格律师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理。建议您申请劳动仲裁维护您的权益,您这里面情况没有说的特别清楚,我们可以详细沟通一下,以便给出具体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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