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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本人也以书面的方式给公司发了不接受调岗的回函,请问该怎么应对对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06 10:40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首先你要评判公司调岗是否合理。另外一定不要因为调岗问题旷工。如果公司与你达不成一致,公司可能会与你解除劳动关系。
  • 法律分析:
    1.调岗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
    3.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者调岗能够采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够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 劳动者调岗可以采用调解、仲裁、诉讼等手段维权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那得看是否符合双方之间的合同约定和公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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