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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结婚不到1个星期就离婚了,结婚之前付首付款6万,然后用15年的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 ,离婚后 女方要求房子归她?这套房子 属于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10 16: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按揭款是夫妻共同财产。

  • 一、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如双方无婚内财产约定,该房产属于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其性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二、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该房屋为个人财产,针对共同还贷部分及婚后还贷所对应的增值部分给予另一方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情况发具体分析,如果婚前双方都出资了买房,登记在两人名下,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婚前的首付和还贷部分归一个人所有,房子就属于个人,婚后还贷部分可视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两人一人一半。

  • 如果女方婚前购买房屋并支付首付款,但婚后利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贷款,则共同偿还贷款的本息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应当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非女方的个人财产。该套房子无法办理公证证明系女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购买的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该套房产不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无法办理房产属于其个人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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