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现在在单位自己主动辞职了,失业保险已交了17年了,怎么能领到失业金呢?

社会保险 2023-11-10 18: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主动辞职的,没有经济补偿金。
  • 自己主动离职是无法领取失业金的,只有用人单位辞退的才能够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金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失业期间,对劳动者的劳动补助。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应该向当地的失业主管部门申请失业金的领取。
    领失业金需要哪些证明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 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三个具体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4)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
    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由此可知,如果已经办理失业保险满1年,同时也非本人主动辞职、离职的,则可以申请领取。如果是主动辞职的话,不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条件,不能领取失业金。
  •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为: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如果本人主动向单位离职,那么是不符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这一条的,一般“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是指单位主动解除劳动合同,被单位辞退,或者是因为单位经营不善破产倒闭这些情况。
    所以,从单位辞职,即使单位开具了离职证明,也不符合失业金的领取条件。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贺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