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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部转岗,待遇不变,但是转到一个经常出差的部门,拒绝领导,能拿到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2 20:19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是否为自愿转岗,协商不成申请离职,如遇工资问题,到时劳动仲裁
  • 可以的 变更工作岗位 需要协商一致的
  • 法律分析:变更员工工作岗位的,应当与员工协商一致。 未与员工协商一致的,员工可以予以拒绝,因此解除劳动关系的,员工可要求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
    第七十八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七十九条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 法律分析: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仍不能适应工作的,用人单位拒绝调动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没有约定,未与劳动者协商转岗的,劳动者拒绝转岗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恢复劳动关系或者给予补偿,由劳动者自主选择,其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其中第二项明确,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且经过培训,调岗还是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内容需要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所以公司强制调岗的行为违法合同约定,可以此理由被迫辞职,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有明确的岗位约定,单位没有经过同意调离岗位,建议及时申请劳动仲裁,如果不去就会构成旷工自动离职的,以单位的调档通知到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
  • 拒绝调岗不代表就被辞退吧,如果因为这个公司就无故辞退你那是有补偿的,但是也看具体事实情况,可符合相应要求。
  • 待遇不变可以拒绝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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