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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是应该缴还是应该退

个人税收筹划 2023-11-13 0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全部退还的可以争取
  • 可以,退税满足其中一条条件即可办理:年综合所得年收入额不足6万元,但平时预缴过个人所得税的。如果居民个人年的综合收入超过12万元,应纳税额超过400元,或者年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并申请退税,则需要按年度结算。
    年度结算是居民个人在一个纳税年度中获得的四种收入的总和,包括薪金,劳务报酬,手稿薪酬和特许权使用费,以计算全年应支付的最终个人所得税,减去预付款项,计算应退还或补足的税额,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结清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 您好,可以协商解决的

  • 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且应补(退)税额为正数,是要计算应纳税额是要补交税额;对个人所得税申报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正数且应补(退)税额为负数,这个是要退税的;对显示的应纳税所得额是负数的,这个是铁定要退税退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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