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产检假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14 11:05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三款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因此国家并没有统一规定产检假的次数和天数,但根据这条实践中认为只要是正常必要的产检,都应该计入劳动时间。不能按病假、事假、产假、旷工等来算。产检假是按医嘱来进行,只要是医生认为有必须检查那就必须检查,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关的便利条件。 一般用人单位对产检假的时间规定为: 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 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 产检假的规定是: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 产检假的规定是:
    1.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
    2.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
    3.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
    4.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1.产检假的计算: 产检假,用于保障妇女的正当权益,计算方法是:怀孕第1—6个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以及健康培训等;怀孕第6—7个月,每个月可享受1天假期;怀孕第8个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怀孕9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2.产检假要开证明吗 产检假在法律上没有规定是否要开证明的条例,不同公司不同地区有不一样的处理方法。有些公司是让提供每次产检预约时间的复印件,也就是产检预约单,有些公司需要提供产检记录,或者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等。法律依据: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 产检假的有关规定如下:
    1、孕妇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2、怀孕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用于妊娠确认和健康培训;
    3、怀孕第六个月至第七个月,每月可享受一天假期;
    4、怀孕第八个月,每月可享受两天假期;
    5、怀孕九个月以上,每月可享受四天假期,但其中二天已包括在预产假中。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减少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青岛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