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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员工,去年古历12月20号受伤,单位并没报工伤,请问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11-17 08:5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 只要没有满一年 是可以的 建议积极争取
  • 可以由其个人申报工伤,单位申报期限已过
  • 可以法院起诉对方赔偿处理的
  • 可以申报,职工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属于工伤,用人单位应该在职工发送工伤事故的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亲属可以在工伤事故一年内提交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法律依据:《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就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工伤职工申请材料提交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及时补交,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正式受理申请的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职工因工受伤且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
    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指职工近一年的平均工资。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就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工伤职工申请材料提交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及时补交,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受理。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正式受理申请的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
    职工因工受伤且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指职工近一年的平均工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工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如就诊病历本、旁证材料、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工伤职工申请材料提交不全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当场或在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需要及时补交,符合申请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受理。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在正式受理申请的60日内做出认定结论,开出《工伤认定结论书》。职工因工受伤且用人单位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享受工伤待遇。工伤保险基金赔偿其工伤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辅助器具费等。
    因工伤导致残疾的工伤保险基金根据残疾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指职工近一年的平均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1、申请工伤赔偿都要走下列程序:首先,所在单位应当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公会组织可以提出申请;认定完工伤后,然后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按照鉴定等级进行具体的赔偿。主要赔偿的范围则包括享受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等。
    2、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六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一、受工伤了怎么向单位要补偿
    1、受工伤了向单位要补偿的方法如下:
    (1)受工伤了的首先需要要求单位或者本人申请工伤认定;
    (2)被认定为工伤后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根据鉴定结果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4)单位收到工伤基金支付的工伤待遇后会再发给劳动者;
    (5)如果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交社保的,则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工伤待遇。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
    对难以按照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行业,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具体方式,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二、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 您好 请问西安在解决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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