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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微信上加的朋友圈买到假货怎么维权

消费者维权 2023-11-16 18:55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朋友圈买到假货的,如果微信朋友圈内的销售主体是属于企业,进行过工商登记,具有营业执照和相关证件,那么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经营者,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依法应向消费者进行赔偿。若是不属于企业,可依据《民法典》规定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 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处理如下:若是交易金额很少,不致于追究责任,可以不了了之。若商品金额很大,如高端奢侈品,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来维权追究出售商品方的责任。求助律师帮助收集证据材料:如双方的聊天记录、收货快递单、外包装盒、签订的书面合同、协议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 在微信朋友圈买到假货后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如下:有和解、协商、仲裁、诉讼四种方式。双方应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私下进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请消费者协会加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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