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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矫正期间家庭困难,需要外出务工,我向司法机关承诺并书面申请,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每天打卡报备,并报告我的活动情。司法机关矫正人员不予批准,我是家庭经济收入的唯一支柱。我在积极向上自我改正的态度下,不让外出打工我已经没有出路了!难道缓刑矫正期就没有申请上诉的权利了吗?

其他 2023-12-17 13:36 人浏览
共1位律师解答
  • 在缓刑矫正期间,原则上被判处人不可离开原居住地,并且要定期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汇报。如果确实有必要外出打工,须经管理派出所同意。具体步骤包括:写出外出打工申请交给派出所;出具打工单位情况说明。另外,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25条的规定,如果未经批准离开居住地,构成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可能会导致撤销缓刑。 如果您的家庭经济收入的唯一支柱是您,且您在积极向上自我改正的态度下,不让外出打工您已经没有出路了,您可以向矫正机构申请长期外地工作的批准。批准之后,就可以定期往来工作地,按时报到即可。或者,您也可以选择变更社区矫正地,变更为工作地,在您工作地社区矫正机关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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