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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被施工的人搭架子 砸到头部,现在已经有20天了,目前他带理不睬,好像没有发生过这个事情,这种情况下走法律程序,给怎么走?又是怎么样理赔

人身损害赔偿 2023-11-20 11:44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走法律程序的但要把对方的施工行为导致你受伤的证据固定下来,如果对方从事雇佣行为导致你受伤的雇主需要承担责任,如果伤势严重建议出院3个月去做伤残等级鉴定,可以到律所咨询
  • 你好,可以依据伤情申请司法鉴定,如协商不了可以依法起诉解决。
  • 你好,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处理
  • 你好,可以咨询的,大体说一下
  • 有没有伤残 什么状况呢
  • 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的,按照法律规定有关人身损害的规定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地面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当然也可以请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人民法院进行调解,通过调解也可以较为迅速的解决纠纷。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
    在公共场所或者道路上挖掘、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造成他人损害,施工人不能证明已经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法律分析:施工致人损害应当进行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 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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