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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两个儿子,大儿子已经十八周岁了,现在我和老亲没有分家,可以分宅基地吗

土地纠纷 2023-11-19 21: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分户后的子女,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分户并不会剥夺子女的继承权,继承权属于法定权利。子女更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与子女。当继承发生时,无遗嘱情况下,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遗产。
    宅基地虽是一宅一户分配原则,但地随房走,父母的宅基地上的房屋,子女是有继承权的。所以即便是分户的情况下,子女依旧可以继承父母的宅基地。但是如果宅基地上没有房屋,再分户情况下,就不能再继承父母的宅基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一个家庭中两个儿子要分户的话,必须有一个留在原家庭,只能一个分户出去。按照我国“一宅一户”原则,一个家庭中有两个儿子的,只能有一个儿子可以分户出去,另一个儿子必须与父母同住,以继承父母的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
    这样一方面可以杜绝以分户为名,多占宅基地的情况发生,另一方面也可以有效防止老人老了独身居住,无人关照与赡养的问题。分户出去的儿子,在申请宅基地时,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
    不具备的,也不能申请到宅基地。一是年满18周岁,没有年满18周岁是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二是要经济完全独立,具有养活自己,承担家庭义务的能力。不具备这两点,比如不满18周岁,或经济根本不独立,想申请到宅基地是不可能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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