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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哺乳期员工请长期事假 怎么处理合适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4 14:1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积极协商处理纠纷
  • 请长期事假,事假期间无工资
  • 你好,向社保局具体咨询。

  • 1.职工因为私事请假,是否批准,属于用人单位自主权。职工患病,经执业医师诊查,需要停工治疗的,出具病假条,可以休病假。但是,门诊医师一般一次只可以开7天以下,主任医师和科主任只可以开15天以下。哺乳期女工不存在长期患病需要停工治疗的条件。
    2.法律依据:《关于加强企业伤病长休职工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要坚持和完善企业伤病职工的休假和复工制度。职工因伤病需要休假的,应凭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并由企业审核批准。
    伤病职工需要转入长休的,根据企业医疗机构或指定医院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由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小组)作出鉴定,经企业行政批准

  • 一、女职工哺乳假申请条件: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假期为6个半月。请哺乳假有四个条件,即存在困难、工作许可、本人申请、单位批准。
    二、哺乳期是指小孩出生到其满周岁的这段期间。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三、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九条 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
  • 哺乳期员工长期请病假情况来进行一个批准,如果说确实是存在着病情需要长期进行请假的话,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公司也应当进行批准,但是通常情况下来说,哺乳期的员工的话是有一定时间的,休假时间超过这个时间的话就不再予以批准了。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同时符合以下情形的,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擅自调整其工作岗位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1)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生产经营的需要;
    (2)调整工作岗位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3)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
    (4)无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形。
  • 你好,具体入职是员工手册上有相关请假规定
  • 要看理由是否成立,按照单位规章制度处理
  • 根据你所陈述的,具体结合公司用工情况,事假可以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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