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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共同一起工作 买了房 女方没有出资 因为一起工作钱都是男方管理 房产证上有名字 现在分开能得到房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11-26 10:5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房产证上有名字,产权是有份额的,但是同居期间购房,需要提供出资证明,如果不能提供出资证明,房屋分割时需要把对方的出资作为对方的房产份额。
  • 你好,可以要求分割的,有需要可进一步与我沟通
  • 在我国男女双方同居的过程中,当事人之间不具备夫妻关系,同居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因此同居期间谁买的房就归谁,但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但是是按照出资额比例享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 同居期间共同买房,分手后房产归属如下:
    (一)有协议的,可以按照协议进行分割处理;
    (二)没有协议的,根据平等协商原则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
    (三)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等情况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对共有财产进行合理划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 房产证上有名字,但未出资是能分到房产的。
    1、一方未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无其名字,但房产证上登记了他的名字,那么离婚时平分房产
    如果一人出资,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双方都出资,购房合同上也有双方名字,但是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在同居期间,法院基本会按共同生活期间,以结婚后共同使用为目的,作为共同共有处理,通常不作为安份共有处理。
    如果不是同居期间购房,按照共同财产处理还是按借款或赠与处理,不确定,法官会综合购房背景、出资数额,尤其是公平角度来判定,没有统一定论。
    房产作为不动产,其产权的权属是以房产证记载为准,夫妻双方离婚时是可以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对于房产而言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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