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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专有部分包含公摊面积吗

小区物权 2023-11-25 22: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无论第三方对于公摊面积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使用,都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八条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
    (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六)筹集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七)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八)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九)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决定前款第六项至第八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 公摊面积指导是整栋楼所有的产权人共同所拥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通常包括两部分:一是为所在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二是所在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的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但是如果是属于独立使用空间进行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能算进公摊面积里。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第五条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简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之和。
    商品房销售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八条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1.电梯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以及其他功能上为整柜建筑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建筑面积;
    2.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第九条 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原则
    凡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等,不应计入公用建筑面积部分。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也不计入公用建筑面积。
    公用建筑面积按以下方法计算:
    整柜建筑物的建筑面积扣除整柜建筑物各套(单元)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并扣除已作为独立使用空间销售或出租的地下室、车棚及人防工程等建筑面积,即为整柜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
    第十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计算
    将整柜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柜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两积之和,得到建筑物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公用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之和
    第十一条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计算
    各套(单元)的套内建筑面积乘以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得到购房者应合理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 公摊面积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享有共同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无论第三方对于公摊面积的营利性或非营利性使用,都应当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希望能帮到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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