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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在这个饭店干了16天今天他突然给我说老板把我辞退了,您说这有没有赔偿金啥的

无故辞退 2023-11-25 23:5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老板把员工辞退了要不要补偿
    1、老板把员工辞退了要不要补偿需要分情况进行讨论:
    (1)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按照每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2)如果是员工重大过错导致,则不需要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经济补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
    1、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 老板辞退员工是否要赔偿,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分析,具体如下:
    1、如果是公司主动辞退该员工的话,那么就需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应当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标准的赔偿金;
    2、如果是员工提出辞职或者是因为个人的原因造成公司重大失误的,此时公司就不需要对当事人进行相应的赔偿,按照正常的辞职流程进行就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辞退员工不需要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被老板辞退的,工资应当正常发放,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属于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属于非过失性辞退的,用人单位额外支付经济补偿,未提前通知还有支付代通知金;属于违法辞退的,用人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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