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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期结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能再赔付补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11-28 08: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无论是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还是公司单方解除合同,对劳动者均有经济补偿金,建议和律师当面咨询或者电话咨询为宜。
  • 医疗期满后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仍需要按下列标准来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时间每满一年,付给其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个月的工资计算;不满六个月的,付给其半月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在医疗期间,公司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否则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经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和每年一个月的工资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单方辞退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2、无正当理由单方辞退的,按上述标准双倍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劳动者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劳动者如在治疗完成后仍不能工作的,用人单位有权对劳动者进行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 1、在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用人单位应当以经济补偿为基础支付双倍赔偿金;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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