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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工作单位工作了半年,年后个人原因辞职 但是并未签合同,现在我给老板要工资他说主动辞职要扣一个月工资请问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3 19:1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肯定不合理,建议先协商,不成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 一、签了劳动合同辞职被扣一个月工资合法吗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了劳动合同后,被辞退并且扣一个月工资是不合法的,用人单位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工资,如果要扣的,也不能超过当月工资的20%。
    2、法律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聘任和解聘的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不同于一般的劳动者,他主要是由《公司法》等法律专门规定的,如依照公司法规定未经用人单位董事会的决议,用人单位是无权直接聘任或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所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规定明确,以便和普通员工的劳动合同区别开来。
    (2)加班费问题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来说,其工作性质是与普通劳动者不同的。在实务中,经常会有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以后,向公司要求给付加班费的问题,但在司法实务中,高级管理人员有加班费一般得不到支持。
    所以用人单位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解决这个问题。
    (3)保密条款
    由于高级管理人员会接触到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所以为了防止高级管理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他人损害用人单位的利益,就需要在劳动合同中增加保密条款,劳动合同中的保密条款一般是进行原则性规定,最好能单独签订相应的保密协议。
    并且对违反保密条款时应承担的责任做好约定。
    (4)竞业限制条款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在用工时或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同类业务或在与本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为了更好的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在与高级管理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根据实际情况添加竞业限制条款。
  • 可能会扣工资。但劳动法规定员工在离职前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交辞呈,以便公司找到接替工作者,若未提交辞呈的,离职后应赔付引起理智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扣发工资不明不白,难以得到支持,何况现在国家对扣发工资较敏感。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首先收集好你在单位工作的证据,比如工作照片,工资单,从你入职到现在。向老板提出书面要求,要求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通知上注明最后日期,如逾期未能解决,以未足额发放工资为由解除双方之前的劳动关系。然后据以提起劳动仲裁,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未休年休假工作(未休年假天数*3*日工资(日工资标准按照月工资除以
    21.75计算)),请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期间为入职次月起至离职当月,最多不超过11个月。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个月工资(应发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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