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车自己开了撞了下,车被交警拖走了,会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 2023-12-27 1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如果您的车被交警拖走了,您需要尽快联系当地交警部门了解具体情况。通常情况下,交警会要求您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如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等。然后,交警会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情况,对双方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赔偿。 如果您是事故责任方,您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包括车辆维修费用、医疗费用等。如果您购买了车险,您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如果事故责任不明确或者双方都有责任,那么可能需要通过协商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纠纷。
  • 【法律分析】:根据我们国家的具体法律规定而言,车子被交警拖走了,首先应该去处理交通违法,准备好相应的材料,到相关部门排个号,随后等待再次叫名字,名字被叫到后,一堆文件需要签字。文件签完后就可以取回自己的车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 开车撞了别人的,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自行协商不成的,可报警调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应当迅速报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交通警察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应当及时赶赴现场,对未造成人身伤亡,事实清楚,并且机动车可以移动的,应当在记录事故情况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
    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
    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可以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
    对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需要勘验、检查现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勘查现场工作规范进行。现场勘查完毕,应当组织清理现场,恢复交通。
  • 车被交警拖走了,驾驶人需要准备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本去交通违法站处理。依据相关规定,处200元以下罚款,驾驶证扣3分。交通罚款需要在15日内去工商银行支行交罚款,超过日期后,每天3%的滞纳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分值》第三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八)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红河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