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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在公司干了快两年了,签劳务合同是跟劳务公司签订的,然后工厂派我去外面工作二十天,300一天,生活补助工厂是五十一天,我没有,我觉得我太亏了,在家里做还有三百多一天,去那么远的地方工作还没有家里工资高,我可以要回来吗

劳务派遣 2023-12-05 19:5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这个你签了合同那就是有约束力的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如果决定不回去工作了,那么可以正常走仲裁手续,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可以要求赔偿期也就是两倍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还希望继续回去工作,可以去仲裁要求公司撤销办理的解聘手续。
    公司继续聘用,就可以正常回公司工作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符合劳动仲裁的相关规定的,要回工资的概率是百分百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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