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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8000块钱一直没发也不知道到哪一步了 问学校一问三不知 应该怎么办

讨薪 2023-12-06 13: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十二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 法律分析: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每年7月31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学校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三条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三)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
    (四)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 每年11月30日前,根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法律依据:《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七条 每年7月31日前,财政部、教育部将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和预算下达中央主管部门和省级财政、教育部门。每年9月1日前,中央主管部门和省及省以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将国家奖学金名额和预算下达所属各高校。
    第十二条 高校于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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